看得出来,这件事在她心底惦念了很久,只是苦于家中银钱不多才没提出来。

    郑如谦叹了口气,头皮愈发紧绷,嘴里却道,“好,放心交给我安排。”

    可怎么安排呢。

    丰京的人工实在是太贵了,作坊的姨姨们都给到了四十文一天,雇个送货的短工还不知道要多少钱,送到北疆更是给钱都没人去。

    姜三姜四倒是可以,但他们只有两个人,劈开都不够用的。

    郑如谦摸着下巴,也体会到方恒买家仆的良苦用心。

    到底是在丰京生活过的少年公子,方老三不仅随父亲学得一身武艺,还深刻明白人手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哪怕是个员外,也有几个长工帮忙。

    更何况世家大族,他们通常有忠心耿耿的家仆办事,甚至有死契奴人差遣,只为悄无声息达成目的。

    郑如谦没这么多奢望,他只是想多几个长工,能够稳定地运送东西即可。

    回看以前,无论庞大山也好,汪小松也罢,都是误打误撞地遇到,再顺势收为己用,像是被命运推着走。

    到了丰京,郑如谦一咬牙,一跺脚,决定主动出击雇长工。

    然后。

    他就出现在了丰京城西的劳务市场。

    随行的还有小姜笙。

    都说善人结善缘,兄妹俩找不到雇佣长工的地方,索性在城西瞎溜达,还误入菜市场,见到了杀鱼的小贩。

    小贩铭记昂贵的赠肠之情,吆喝着要给他们杀两条鱼带回家吃。

    姜笙落落大方地拒绝了,顺嘴道,“叔知道哪里有地方能招长工吗?”

    杀鱼小贩就推荐了这个劳务市场。

    丰京分城东与城西。

    城东尊贵,住的都是达官显贵与名门世家,基本不存在雇佣长工短工问题,出手就是买人,一个适龄的丫鬟小子最高能卖到三五十两。

    城西平庸,住的都是普通老百姓,不愿卖身为奴或者卖身也没人要的,便蹲在灰扑扑的劳务市场里,用一天的时光换几十文钱。

    比安水郡高好几截,但跟卖身为奴的钱比,又低廉许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