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家镇本就不大,又涌进来好几千人,已经人满为患。

    此事突遇大火,能快速出去就奇怪了。

    盗匪本就比不上军队,何况就算是真正的大晋兵马在遇到这种情况未必表现能有多好。

    烈火熊熊,浓烟滚滚,房舍、店铺很快被大火吞没,街道上到处都是着火的房屋。

    裴文栋和他的护卫已经开始杀人了,想要用这些兵卒的血浇灭大火。

    一个又一个兵卒被房顶掉落的火星烧到了衣服,接着点燃了全身。

    身上着火的兵卒冲进人群,让更多的人身上着起了火。

    “大人,不行了,人太多,根本冲不出去。”

    一个护卫骑马跟在裴文栋身侧,随手把前面一个挡路的兵卒用马槊刺死。

    裴文栋心中也同样焦急,眼睛转动,看向了地面上的一处水洼。

    “把衣服弄湿披在身上,麻布沾水,掩住口鼻,我们换一个方向出城。”

    护卫领命,把一件披风在水洼弄湿,率先递给了裴文栋,接着,又把一块麻布涮水,撕成一条一条分给了每个人。

    裴文栋用湿麻布掩住口鼻,带着手下的护卫换了一个方向,向另一个方向的城门而去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狄磊右手持刀,左手上却拿着一只烤的金黄的羊腿,正在大口撕咬。

    在他身后,是一千雷氏部族的勇士,也是新成立的雷神军。

    这一千人每人身披盔甲,手持唐刀,身侧的皮囊里还有一张弓弩和数支钢铁箭矢。

    凡是剑戈军有的装备他们全都有。

    唯一的区别就是唐刀的使用技巧不是白翎羽传授的,而是来自剑戈的队长。

    几个队长都是半吊子,可以想象被他们教过的雷神军是什么样子了。

    不过雷氏族人一向使用弯刀,和唐刀外形基本一样,上手的速度很快。

    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,雷神军的人发现,唐刀更适合自己的胃口,比之弯刀还要好用。

    至少唐刀不会生锈。

    尽管盘蛇岭的生产能力底下,但这么长时间下来,也足够三千雷神军每人一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