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龙承认:“是挺危险,不过还好,你现在在哪?如果有空,我想和你见见。”

    白路无语,面对疯子时,任何人都会无语,叹气道:“咱刚分开不到俩小时,还见?”

    元龙想想说道:“明天早上你来,或者我去找你。”

    “干嘛?”白路问。

    “试一下你的身手。”元龙说。

    “不用试,我肯定比你强。”白路兴许索然,停了下继续劝说:“你这是要发疯啊,真的,咱不发疯成不?”

    元龙说:“我现在身体还成,还能打的动,如果现在不疯,就再没有疯的机会,以后只会越来越老。”

    白路气道:“你就不怕一失手命没了?”

    “我喜欢拍戏,如果能在拍戏中死去,也许是最好的离开方式。”

    “郁闷个天的,还劝不住你了?”白路问:“你有绝症?”

    “你才有绝症。”元龙说:“明天我来找你,成不成的先试一下。”顿了下又说:“最近两年,我试了三十六个人,都不成,其实你也未必合格。”

    “三十六个?这么多不怕死的?”白路甚是惊叹。

    “未必一定会死,富贵险中求。”元龙说道。

    白路服了:“挂了挂了,受不了你。”按死电话。

    挂电话后告诫自己,疯子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,一定要远离。

    他在喃喃自语,珍妮弗上来找他,身边是扬铃,

    看她俩一本正经的样子,白路直觉不对劲。果然,扬铃开口说话:“元龙邀请珍妮弗加入他的影片,说男主角是你,珍妮弗问你的意见。”

    白路摇头:“不拍那个电影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珍妮弗发问。

    “没看过本子吧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本子是汉语的,珍妮弗当然没见过。

    这时候,基奴也走上来:“元龙邀请我拍片子,你怎么想?”

    做为电影界的怪人,基奴简直怪到无法理解。明明演戏特有天分,可是不喜欢;明明唱歌就那么回事,可偏偏喜欢,整年整年的到处流浪到处唱歌。对于他来说,音乐是主业,演戏是顺便,哪怕不赚钱、甚至赔钱都成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人对电影的理解自也是不同,反正就是有个性。